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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跟一位同年齡但已在社會上打滾的朋友聊天
她說:其實年紀越大我越覺得要在一起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學生時代總比賽誰矜持的久
但工作後確只談感覺,感覺對了,OK!now we're couple.
我聽後馬上反駁,哪是這樣,那不然那麼多的哀男怨女怎麼解釋?
要不要喜歡?可以喜歡嗎?要不要說?可以說嗎?
這些看似不是問題的問題,有些人都可以花上10年以上的時間"思考".
對啦~就是想太多了,所以該是你的機會就這樣"砰"不見了
但要是不想那麼多,之後該面對的還是得面對
也是應該要想清楚才是.就連天王周杰倫決定到38歲才結婚也是因為怕離婚!
天王也是很怕的,何況是小老百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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